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流动书屋”的暖心瞬间

——纳溪法院开展“酒麒麟”普法特别行动
来源: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 作者:王月 唐小会 发布时间:2021-10-26 10:41:21

1635216048(1).jpg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酒麒麟”之“留守不孤单”普法特别行动,是专门针对纳溪区农村留守家庭开展的普法特别行动,注重对留守人员的精神关怀。2021年7月,纳溪法院江宁人民法庭的女干警们走进纳溪区白节镇高隆村开展活动,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们带去一场“特别的陪伴”,并特别设置“流动书屋”,让参加活动的留守儿童挑选自己喜欢的书籍,留下了许多感人的瞬间,希望用书本来滋润孩子们的心灵,让他们的暑期不再孤单。

(王月 唐小会)


责任编辑:唐方琼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