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安县委政法委、妇联、民政局、司法局、公安局和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做好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
文件结合江安县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职能分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以调解为重要渠道, 以防范婚姻家庭纠纷激化引发命案为重点,健全完善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工作机制,引导社会公众建立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按照文件要求,江安县将健全婚姻家庭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试点打造省级婚姻家庭调解阵地和调解队伍;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开展定期排查化解制度;切实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贯彻落实《反家庭暴力法》,依法处理家暴行为;大力推进结婚登记颁证和婚姻家庭辅导工作、离婚调解服务工作;深入推进家事审判制度改革,发挥家事少年法庭和家事审判团队、家事调解中心作用,19名家事调查员、13名家事调解员、2名心理辅导员按照诉调对接要求,结合“平安家庭”“平安社区”的评选、万人起诉率考核,把调解贯穿婚姻家庭诉讼全过程最终实现家宁国安、国泰民安。(杨雨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