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院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促进全院领导干部作风转变和廉洁从政,7月12日,乡城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甘孜州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规定》的专题学习会,全院干警参会。
会上,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扎西尼玛带领全院干警认真学习了《甘孜州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规定》,重点讲解了领导干部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的适用范围、规模限制、报备程序、处罚标准等。并要求全院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和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带头廉洁自律,自觉抵制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不良作风。
会上强调,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全体干警要原原本本学习《规定》,学深悟透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到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重要意义。二是严格执行,院领导干部要严格规范各类婚丧喜庆事宜,落实好婚丧喜庆事前报备、事后报告制度,做到“八严禁”。三是加强监督,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做出表率、带头执行。
会上要求,一要加强学习、做到学习宣传“全覆盖”。以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警大会等形式组织学习,认真领会,吃透规定精神,规范落实事前报备、事后报告制度。二要严格执行,细化责任。全体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规定制度,以身作则,压实“一岗双责”,引领全院干警形成节俭之风。三要做好监督职责。加强执行情况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不越纪律红线、底线,树立良好的乡城检察新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