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将至,丹巴县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干警要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坚定性,坚决做到“十个严禁”:
一、严禁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有价证券、购物卡和实物;
二、严禁违规收受与检察人员身份有关的相关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有价证券;
三、严禁酒后驾车、公车私用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踏青游玩、外出旅游、探亲访友;
四、严禁公款旅游及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旅游、娱乐等安排;
五、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六、严禁公款吃喝及利用单位食堂等场所聚餐吃喝;
七、严禁个人餐饮消费讲排场、摆阔气等餐饮浪费行为;
八、严禁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九、严禁组织和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迷信等违法活动;
十、严禁在工作、值班、带班期间擅自离岗、脱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