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传达学习省、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部署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从四个方面着手,全面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质量。
强学习。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每周一政治学习+支部学习+部门学习+常态化政治轮训”等多种学习形式,全面提高干警素质。以组织“听廉政讲座、上廉政党课、看警示教育片、观廉洁教育基地”等活动,筑牢干警的廉政意识。
筑体系。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屏山县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五项措施》,构建 “主要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责任体系,通过定期汇报、全程记实、督察通报等方式,压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
抓苗头。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建立督察通报制度及工作纪律作风监督管理办法,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在抓早抓小抓苗头中筑牢防线。
严监督。加强内外部的监督,定期不定期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会商研究。把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及审务督察结合起来,坚持“每周日常督查通报,每月重点督查通报,每季度综合督查通报”常态机制,实行监督关口前移,确保防患于未然。
(凌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