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县纪委监委与县检察院在反腐败工作中的协作配合,强化权威高效、衔接顺畅的工作机制,规范线索移送和通报流程,形成既相互监督又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实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建立健全反腐败工作协作机制。近日,得荣县人民检察院与县纪委监委会签《关于进一步加强反腐败协作工作机制建议的意见》,为两机关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衔接,形成打击职务犯罪合力提供了制度指引。
《意见》确立了工作联络机制、 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提前介入机制、案件通报机制等。
签订该《意见》不仅有利于两机关互相配合、互相监督、互相支持,更是得荣县人民检察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强化反腐败工作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合力的有益尝试。通过两机关互通互作,共享资源,进一步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幸福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得荣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扎西拥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