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为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资中县审计局加强与巡察机构协作,积极探索、不断断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巡审联动”监督机制,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引入巡察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发挥“1+1>2”的监督合力作用。审计与巡察通过两年的“巡审联动”配合,逐步形成一个目标、两个统筹、三个共享的联动机制。
“巡审联动”共同目标
“巡审联动”坚持以“服务中心大局、强化监督成效”为共同目标,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紧扣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三大攻坚战”推进、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换届财经纪律执行等重点,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形成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审计监督在反腐败斗争中的尖兵利剑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巡审联动”两个统筹
一是巡审项目计划相互统筹,县审计局与巡察机构在安排年度工作任务前,应切实加强工作统筹和衔接,及时交换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和巡察工作计划,先后确定2个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与巡察任务“同频共振”,做到审计有导向,巡察有重点,实现审计和巡察项目计划统筹安排。二是巡审项目组织方式相互统筹,县审计局与巡察机构多次对接、座谈,共同研究讨论“巡审联动”的工作机制、方式方法和人员调配等事项,为顺利推进“巡审联动”提供组织保障和人员支撑。
“巡审联动”三个共享
一是巡审资源共享。“巡审联动”项目通过同步进场、同步审查、同步办公、同步出具结果方式实现资源共享,切实减轻基层部门单位在组织会议、准备材料上的迎检负担。让基层部门单位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干事创业,更好地为民服务。
二是巡审内容共享。巡审工作期间,审计组与巡察组通过密切配合,及时沟通各自发现的问题和疑点,巡察发现的审计范围内问题,交由审计专业人员通过查阅账目、审核凭证等进行印证,对审计发现需借助巡察作进一步了解的,交由巡察组深挖细查,通过将审计专业优势与巡察权威性相结合,事项问题双向印证的监督效能最大化。
三是巡审成果共享。巡审工作结束后,巡察机构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问题线索纳入巡察报告,县审计局将巡察发现的经济责任方面的问题纳入审计报告和下步审计监督的重点关注范围,实现“1+1>2”的融合监督实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何 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