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内江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林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林武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旅游安排,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单位报销;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林武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内江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林武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