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中区人民法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3月30日上午,公开开庭审理了张某犯受贿罪一案,内江市司法局、区政法系统干警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共140余人庭旁听,切实增强了干警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教育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至2020年期间,被告人张某利用其担任四川省威远县东联镇党委书记、威远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威远县严陵镇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18人财物522万余元,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审批、项目招标、房屋征收、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
庭审中,合议庭引导控辩双方围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重要环节,对证据采纳、事实认定、量刑情节等事项进行质证和辩论,合议庭全面总结归纳了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按照法律规定,法庭调查后,张某向法庭作最后陈述“组织给予了我成长的阶梯,给予了支持理解、信任和帮助,但是我没有珍惜这一切,没有珍惜组织给我的一切,没有珍惜自己……我的世界观、价值观偏离了组织的轨道,在思想上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没有了,在政治上讲纪律没有了,不能给自己带来的双收事情自己就少干,就这样自己一步一步的走向了深渊……我这叫做自作自受,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自己的苦自己受,在过去的工作中我辜负了组织的培养和同事的期望,也辜负了家人的信赖,对不起组织、家人和亲人。所以请今天旁听的群众以我为戒,不要走我的后路……”。张某最后陈述后,合议庭宣布结束庭审活动,休庭评议后定期宣判。
整个庭审过程中,旁听人员聚精会神,旁听了控辩双方的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内容,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庄严神圣和违法违纪的惨痛教训。通过本次庭审,在旁听人员“零距离”接受直观现实的警示教育,达到“以案释法、以法析案、以审促廉”的效果,引导和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戒,对照剖析反思,树牢纪规意识、底线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