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薛长勋:算好“精准监督”这本账

来源:广元市纪委监委 作者:杨春恩 发布时间:2020-12-10 22:24:02

朝天区地处中国秦巴山南麓,是国家级贫困县,2012年被确定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2019年4月,经省政府批准退出贫困县序列。广元市朝天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薛长勋,将为大家讲述区纪委监委近年来为朝天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的故事。

薛长勋,男,汉族,四川广元人,2020年4月至今任朝天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2019年4月,广元市朝天区被省政府正式批准退出贫困县序列。该区先后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2018年脱贫攻坚“先进摘帽县”,2019年脱贫攻坚“先进已摘帽贫困县”“东西部扶贫协作和藏区携手奔小康先进县”。在这场硬仗中,朝天区纪检监察系统是如何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的?对此,朝天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薛长勋有话说。

包公仔:我听说朝天区建立了全员参与、全面覆盖的脱贫攻坚督战体系,强化精准监督脱贫攻坚工作。能给大家介绍下这个工作吗?

薛长勋:我们整合纪检监察、巡察、督察督办等力量,建立了全员参与、全面覆盖的脱贫攻坚督战体系,力求及时精准发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比如探索建立了村级特邀监督员制度,通过村组推荐、群众评议、乡镇纪委考察、乡镇党委任命、区纪委监委备案“五步程序”,在221个村(社)选派1名村级监督员,增设“前哨”,前移“探头”,激活基层监督的“末梢神经”,推动村级监督体系建设全覆盖。与此同时,我们还持续深化朝天问政、百姓问廉、机关问效“朝天监督三问”活动,发现曝光、质询纠正扶贫领域突出问题;通过实施“阳光信访”工程,开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巡回接访直通车”,在街头巷尾摆起“接访小摊点”,打通了群众诉求“最后一米”。

自脱贫攻坚开展以来,朝天区各方监督力量对7376名建档立卡贫困户每年全覆盖进行一轮以上遍访,现场发现并纠正问题2800多个,移送问题线索150多个,印发《督战快报》68期,通报问题500余个。

包公仔:精准发现问题固然重要,精确处置问题又是如何实现的?

薛长勋:我们开通“绿色通道”加大扶贫领域案件查处力度。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建立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台账,规范处置流程,我们还推行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案督办”、派出片区纪检监察组“直查快办”、乡镇纪委(监察室)“协同联办”的三级联查机制,对重点问题线索,区纪委监委提级直办,挂牌督办,做到核查时限、人员、进度、要求、回复“五个明确”,对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严肃追责问责。

2017年4月,我们在原马家坝乡开展林业领域系统治理时,发现该乡七一村公益林补偿金台账有蹊跷。经查,2011年至2016年,原马家坝乡七一村党支部书记王长森私自将村里已经去世、子女在外地安家或其他原因失联的35人公益林面积以及未分摊完的面积共计2492.04亩,分摊到自己母亲和弟弟名下,冒领公益林补偿款多达17万余元。王长森被开除党籍,并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退回赃款17万余元,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近年来,朝天区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案件124件124人。其中,区供销联社因在产业扶贫中履职不力、挪用项目资金,4名班子成员被立案查处;原两河口乡脱贫攻坚工作不力,乡党委书记、乡长分别受到党纪处分;全区有28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因落实区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力被约谈。

包公仔:这些年随着大量强农惠农富农政策、项目和资金不断涌向基层,你们如何管住基层干部“微权力”、遏制扶贫领域“微腐败”的?

薛长勋:我们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但这仅仅是第一步,建立健全扶贫领域风险精准防控长效机制,才是治本之策。朝天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紧盯扶贫领域项目“选项、申报、审批”、工程“招标、建设、验收”、资金“拨付、管理、使用”等重点环节和高风险点位,在中子镇黎明村等地试点推行“三单四廉”工作模式,积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三张清单”向村级延伸,督促村级党员干部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推动廉洁班子、廉洁政务、廉洁工程、廉洁文化建设,坚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此外,我们始终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防范在先,着力实现“查处一案、治理一线、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社会综合效应。今年,我区扎实开展毫无原则当老好人、违规插手工程项目、不担当不担责、恶意举报诬告乱告“新四股歪风”专项整治、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系统治理、加大容错纠错和受处分干部回访教育力度,建立健全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的精准监督格局。

包公仔:脱了贫摘了帽的朝天肯定变化非常大吧! 

薛长勋:是啊。这都得益于国家脱贫攻坚的好政策、基层干部的细心思、社会群众的广参与。青山绿水、大道朝天,我们有信心未来生活更幸福,放个小短片给大家介绍下我们区的美好风景吧。春赏花、夏避暑、秋赏叶、冬滑雪,美丽朝天欢迎五湖四海的朋友们!

责任编辑:罗霞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