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部署要求,扎实推动"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有效促进依法公正廉洁司法,7月3日下午,丹巴县检察院组织开展“三个规定”专题学习。
会上,刘忠勇同志围绕“三个规定”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贯彻要求,详细讲解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及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案例引导全体干警从“他律”变“自律”,严肃认真做好填报工作,狠抓“三个规定”“十个严禁”落实。会后,三名干警作发言:
段内琴:“三个规定”是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也是检察人员依法公正规范行使检察权的“护身符”。“三个规定”如实报告的要求,不是一项简单的日常工作,而是严肃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因此我们要在工作中切实做到:干预必拒、逢问必录,交往必慎。
张新莉:“三个规定”与重大事项填报的意义非常重大,它们明确了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的具体要求,强化了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力度,构成了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的重要制度体系。同时,这项制度构建一道公平正义的防线,让人民群众更加信任和支持司法工作。在工作中我们应该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所办理的案件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是政法干警对党忠诚的具体行动,是遏制司法腐败的重要手段,是保护自己的有效举措。下一步,丹巴检察将继续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断丰富“三个规定”学习形式,通过抓实“三个规定”小切口,架起防止司法勾兑和利益输送的“隔离带”,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司法环境,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