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是新生儿的第一张身份证明,是亲子关系的重要依据,是保障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医学文书,是户籍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原始凭证,意义重大。为全面加强全市《出生医学证明》安全管理工作,持续推进出生医学证、预防接种证“两证”联办,严厉打击非法开具、伪造、买卖《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压实《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申领、签发、领取、登记、归档、保管等全过程工作,提高出生医学证明办证水平,合理控制废证率,保障新生儿合法权益,根据《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4月27-29日,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下称市支队)指派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与市卫生健康委基妇科、市妇幼保健院专家组成市级《出生医学证明》督导检查组,在各县(市、区)妇幼保健院的支持配合下,开展并完成了全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督导检查工作。
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督导检查组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现场督查了全市5家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及隆昌市人民医院、威远县人民医院、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内江云川医院、资中资州医院等5家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重点核查了《出生医学证明》流程公示、办理须知、出入库管理、信息核对登记、首次签发登记、换发登记、补发登记、废证管理、“两证”联办流程、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档案归档及保管等方面情况。
通过检查发现,各机构建立了证章分离的管理制度,制定了管理人员工作交接规范,签发人责任心较强,严格把关签发过程,信息登记和档案归档较完善,“两证”联办有效衔接。
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把其他病历信息填写在《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上,有的登记表信息填写不全,个别机构存在两份登记表相同接生人员签字不一致、登记表接生人员签字代签、登记表接生人员未执行双签、双签与《出生医学证明》存根上接生人员不一致、存根上接生人员信息填写错误(填写为父亲姓名或空白或其他信息)、存根上签发人未签字、存根上接生人员姓名与母婴保健证上姓名不一致,存根未盖公章、《出生医学证明》相关档案未及时归档,个别机构归档的档案无目录和清单,档案室防盗装置不齐备,空白《出生医学证明》入库登记信息不完善。对于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市支队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提出了指导意见,并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对涉嫌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市级《出生医学证明》督导检查组要求: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出生医学证明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政治站位,要有大局观,责任意识;各级妇幼保健业务指导部门要提升人员能力水平,保证教会、学懂、弄通,立足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及时化解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尽早回应社会关切;各机构相关人员要加强行业自律,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做实做细每个环节,对提交的材料要仔细审核,任何手续不全、资料不清的坚决不能签发。
通过开展本次专项督导检查,进一步压实了管理机构、签发机构和相关人员的主体责任,强化了《出生医学证明》签发人员的法律责任意识,规范了《出生医学证明》申领、出入库、签发等相关工作,消除了《出生医学证明》安全隐患、管理漏洞,促进了“两证”联办落地见效,提升了全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水平,有力保障了新生儿合法权益。(林丽娜 四川法制网 高 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