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泸州市司法局坚持把加强司法所建设作为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抓手,针对司法所建设“基础差、底子薄、欠账多”的困难局面,借力改革多措并举,以“三个三”举措全力推动司法所建设创新发展、提档升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社会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全市6个司法所先后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和“全国先进司法所”,2个司法所被省司法厅命名为“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司法所”,6个司法所被授予省级“枫桥式司法所”,66个司法所被命名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6名司法工作人员分别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和“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
实施“三个一”工程 推动阵地建设提档升级
针对司法所阵地被挤占、挪用、面积不达标等现状,市司法局党委研究提出“清理规范一批、示范新建一批、整合改造一批”工作思路,着力打造司法行政基层窗口和前沿阵地。一是清理规范一批。集中开展司法所办公用房清理整顿,清退收回司法所办公面积6400平方米。对年久失修和建设不规范的司法所,统一外观形象及室内设置,配齐必需办公设施及物品。二是示范新建一批。针对部分司法所办公用房属破旧危房、存在安全隐患、不适宜原址改造等情况,积极争取将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纳入“十三五”规划,实施重建或者搬迁。三是整合改造一批。结合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积极协调相关区县和乡镇党委政府通过划拨、租赁等方式,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升级改造。目前,全市126个乡镇(街道)实现司法所立户列编和规范化建设“两个全覆盖”,所均面积151.46平方米。
建设“三个一”队伍 推动队伍建设提档升级
大力充实司法所“三个一”队伍,即每个司法所至少配齐1名政法专编司法助理员、1名司法所辅助人员、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确保人员配备到位、力量下沉基层。一是配齐配强司法助理员。开展编制集中清理,确保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专编专用、满编运行”。二是聘请充实司法所辅助人员。积极协调招聘司法协理员充实到基层司法队伍,确保每个司法所至少配备1名司法协理员,城区和较大乡镇司法所配备2至3名司法协理员。三是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贯彻落实中央6部委《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司法〔2018〕2号),积极争取将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工作列入市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社会治理体制改革重点内容,督导各区县刚性落实每个乡镇(街道)配备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目前,全市126个司法所共配备工作人员401人,所均3.18人。
打造“三个一”平台 推动业务建设提档升级
一是打造信息化办公平台。实现全市126个司法所OA办公系统、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远程视频会见系统等信息化办公和服务平台建设安装、联通运行全覆盖。二是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高标准建设126个公共法律服务站,1486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室,实现镇(街)、村(社)两级聘请法律顾问全覆盖。三是建强基层社会治理平台。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司法所工作规范》,以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枫桥式司法所”等创建为抓手,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练兵比武、评优表彰活动,集中研究编撰《司法所长工作手册》《安置帮教工作指导手册》《社区矫正工作督查制度》,持续提升司法所社会治理能力水平。2018年,泸州司法行政代表队参加四川省首届社区矫正执法技能“大比武”荣获一等奖。
(皮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