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内江市市中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查获一起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案。
现场收缴危险化学品(易燃液体,类别2,为甲类危险化学品)24.56吨,其中:1100升装18桶、2000升装1.5桶、20升装17桶。该案件是内江市第一起经安全执法检查以涉嫌危险作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典型案例,有效震慑了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储存行为。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营危险化学品必须办理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并由专人负责。当事人不能提供相关经营资质证照,且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市中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涉嫌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行为进行立案,并依据国务院《行政执法主体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将此案移送至内江市公安局中区分局立案侦查,依法追究责任。
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未经专业部门设计施工,达不到消防、安全等国家标准,缺乏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随时可能起火、爆炸,一旦酿成重大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此次行刑衔接联合行动,一举捣毁了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黑窝点,有力规范了全市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经营秩序,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孙元伟 曾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