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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江:人民调解进法院 市域治理开新篇

来源: 作者:康乐 郭贵英 发布时间:2021-11-30 11:22:23

矛盾纠纷化解,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中之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重要指示精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是合江推进市域治理过程中一直在探索和解决的重要问题。

2016年以来,社会矛盾纠纷数量不断上升,日益复杂,诉讼案件激增,法院“案多人少”问题凸显,面对重重现实困难,在合江党政主导下,合江县法院与多部门联动,积极谋划,多措并举,整体推进,合力探索实践出一条“人民调解驻院多元解纷”的新路子,既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加多元便捷的诉讼服务,又将矛盾纠纷化小化早、化在萌芽、化在诉前,擦亮了合江基层治理的亮丽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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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以来,先后有24名人民调解员入驻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9个人民法庭,专职负责调解工作,目前常态下保持10名人民调解员同时在岗。截至今年10月,4625件纠纷以人民调解方式快速有效化解,平均用时仅4.5天,占法院民商事案件审结数量的21.13%,成效显著。

布局:下好“一盘棋”

“我们充分认识到多元解纷在社会治理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我院党组曾多次向县委专题汇报争取支持,得到县委高度重视。”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运涛介绍到。2016年4月,一支由合江县委副书记带队,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司法局、县信访局等多部门人员组成的调研小组,赴广安、眉山等地专题调研学习。此后,县委政法委多次组织召开政法工作联席会,专题研究多元解纷工作机制。当年7月,合江县印发《关于构建诉非衔接工作机制强化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的意见》,在全市率先设立驻院(庭)合江县诉非衔接工作中心及诉非衔接工作站,把人民调解延伸到法院基层末端,主动融入到党委统一领导下的综治大格局中,共同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2016年11月,通过岗前培训,首批入驻法院(法庭)法庭的专职调解员正式上岗。合江九支镇镇政府退休工作人员刘永平作为其中一员,被安排到了临港法庭工作。五年来,刘永平凭借其丰富的基层工作经历,与法庭专业法官密切配合,成功将579件矛盾纠纷化解在了诉前。“每调解成功一件案件,我都特别有成就感,既为群众解决了问题,也发挥了我的余热。”刘永平感慨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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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具体工作中,县法院实行“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无缝对接机制,人民调解员诉前调解成功的案件,法院引导当事人及时申请司法确认,赋予了调解书司法效力,为当事人后续申请执行等提供了保障。对于调解不成功的案件,法院也会及时转轨对接立案受理,实现了双向互流互通。

着眼大局谋发展,“一盘棋”解纷格局已成。2017年以来,驻院(庭)人民调解员年均调解案件977.92件,占当年全县民商事案件审结总数的比例更是逐年递增,从最初的14.94%至2020年已增至29.37%,2021年截至10月占比已接近30%。

破题:用好“一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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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建立后,选人用人便成了此项工作落地落实首要问题。经过反复调研,县法院与县司法局联合发力,相互配合,解决了“人”的问题。“我们联合在全县发出聘任公告,鼓励正直热情的退休法官、基层退休干部、村社干部等报名参与,希望能充分发挥各类人员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基层乡土人情、善做群众工作的天然优势。”县司法局副局长张时久说道。县法院在报名人员中筛选后提出建议人选,并先行试用1个月,能胜任调解工作的,反馈到县上按程序任命为驻院(庭)人民调解员。

望龙法庭驻庭调解员何鹏飞,曾是当地清源寺村的村支书,2020年5月开始驻庭调解。何鹏飞表示,担任法院的驻庭调解员,对其自身的法律素养要求很高,自己也在不断地学习。“我背靠大树,法律专家就在我身边,我谈情理,法官释法,我们配合得非常好!”在依法调解的同时,他充分发挥自己“乡贤”的优势,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不少“难扯清”的家长里短到了他那里便“扯清”了。虽然驻院时间不长,但一年多来他已调解案件近200件。“在调解中,我们法官的‘法言法语’往往很难引起当事人的共鸣,人民调解员用‘土言土语’ 更容易理清道理,化解矛盾。”望龙法庭庭长杨世容对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赞不绝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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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为了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不断规范调解工作纪律和职业行为,县法院与县司法局还联合制定了《入驻人民调解员管理考核办法》及《调解卷宗管理规定》,细化明确了人民调解员选任、职责任务、业务培训及调解时限、调解流程、案件归档工作要求。“另一方面,我们还建立了培训指导机制,每半年召开业务培训会,通过会议集中学、线上随时教等不同形式,着重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专业业务培训,促进调处工作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县法院立案庭庭长傅德平介绍说。

远航:抓好“一支撑”

帆已扬,航已起,还需行稳致远。得益于财政经费全额保障机制的有力支撑,“人民调解驻进法院”工作正在向进一步长效常态迈步。

目前,合江县将司法调解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每年划拨专项经费落实保障,对驻院人民调解工作实行“每月基本工资完成基本任务数+超额完成记件奖励上不封顶”的激励方式,每月及时兑现。“同时,针对一些特殊案件,我们还会加倍奖励,以案定补,充分调动入驻调解员工作积极性。” 县法院立案庭庭长傅德平介绍道。5年来,县财政共投入资金154.5万元,为“人民调解驻进法院”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经费支撑。

合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睦表示:“以人民调解员进驻法院(人民法庭)调解工作模式,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形成‘大调解’工作格局,合江将进一步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上打开新局面,取得更好成绩。”

(康乐 郭贵英)


 


责任编辑:唐方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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