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加强部分供应紧张非免疫规划疫苗预约接种管理的通知》要求,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下称市支队)印发了《关于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监督执法及部分供应紧张非免疫规划疫苗预约接种管理专项督查的函》(内卫监函(2021)29号),10月18日至20日,市支队指派副支队长奚平、监督执法三大队陈娅敏等人,开展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监督执法及部分供应紧张非免疫规划疫苗预约接种管理专项督查。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随机抽取了各县(市、区)疾控机构、城区及乡镇疫苗接种点等16家疫苗配发、接种单位,采取现场检查、询问调查、查阅资料等方式,按照《传染病防治发》《疫苗管理法》《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等有关疫苗接种的规定,结合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近期印发的有关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要求,重点核查了接种单位设置、人员资质及培训,接种单位疫苗公示、接种告知(询问),疫苗的接收、购进、分发、供应、使用登记和报告,接种“三查七对一验证”,疫苗接种异常反应或者疑似异常反应的处理和报告,疾控制机构开展预防接种相关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等情况。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督导检查了各县(市、区)大队开展发现接种问题整改“回头看”,督促问题整改落实、依法依规查处,及时录入四川智慧卫监平台系统,工作信息收集、汇总和上报等情况;全面检查了各县(市、区)开展4价、9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以下简称HPV疫苗)等部分供应紧张非免疫规划预约接种管理工作情况。
检查结果表明:绝大部分被查单位的疫苗接种制度、疫苗交接登记、批签发等疫苗资料收集较完善,持有开展接种HPV 疫苗的资质【4价、9价HPV疫苗由各接种单位向辖区疾控制机构申报计划,疾控机构在“阳光平台”统一采购(由于4价、9价HPV供应紧张,目前已无苗,但HPV疫苗预约接种工作开展正常)】。
发现的主要问题有:由于场地、人员的限制,部分乡镇卫生院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与常规疫苗接种点共用场所,个别接种点疫苗效期预警制度、预防接种登记制度不完善等。对于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
市支队下一步将继续依法强化疫苗接种监管,履职尽责,督促规范各县(市、区)有序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监督执法及部分供应紧张非免疫规划疫苗预约接种管理,确保接种工作规范运行,有力促进新冠病毒疫苗加强接种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林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