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落实责任。明确辖区负责,村(居)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干部为直接责任人,重点林区地段安排专人巡值,并签订相关责任书;设立完善护林员巡山记录,制定护林员考核办法。
加大宣传引导。每个村(居)在进村(林区)路口挂宣传标语一至二幅,增设防火宣传挂牌80余处,林业站租用车1辆,主要用于宣传和巡查,村(居)护林防火志愿服务者在要道路口,对进入林区人员进行森林防火知识宣讲。
突出隐患排查。每个社(组)安排有一名巡山员,每天确保巡山2至3次;以村(居)为单位,组织3-5人隐患排查小组,每周对重点林区、重点地段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对所排查出的隐患立即上报,并限时整改。
强化硬件保障。按照“三进六有”要求,街道请专业技术人员对原存防灭火等专用设备(工具)进行全面检修,对原抢险队伍人员进行充实调整,筹措专项资金2万元,增购一批灭火机、油锯等必备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