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推荐

四川华曙律师事务所建立“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

来源:四川华曙律师事务所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0-24 13:21:56

    9月20日,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授牌四川华曙律师事务所“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社会青年就业;帮助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四川华曙律师事务所建立了“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

  律所为广大高校应届毕业生和16-24周岁的失业青年提供就业见习平台,见习期为3-12个月,因人定位定岗,进行全面引导和帮助他们提高综合就业技能,适时推送见习优秀人员。

  据悉,律所将以见习基地成立为契机,壮大律所团队力量,为优秀见习人员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在双方意向一致,遵循自愿平等的原则上,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留任律所,匹配适合岗位,发挥自己的技能优势,实现自身价值。

  律所把成立“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作为己任,认真负责每一位见习人员的培养,为广大用人单位推优就业人才,为社会经济发展添砖加瓦!该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樊秀云)


责任编辑:admin2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