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峨眉山市市场监管局在开展“春雷行动2020”房地产广告整治子行动中,依法查处一起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房地产广告案件。
该局执法人员在网络巡查中发现,一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标题为“首付2万元当景区老板!峨眉新增网红圣地,下楼泡温泉,你投资吗?”的房地产广告,该广告内容未载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或项目名称、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且发布者不能提供其发布代理房地产项目广告的业主委托证明。该店的行为涉嫌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相关规定,目前,该局在正在对广告发布者开展立案调查。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采取定专人、定时段、定重点监测对象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对房地产广告市场的动态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净化房地产广告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助推“春雷行动2020”取得显著成效。(简靖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