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巴中城管整治共享单车违规现象

来源:市城管执法局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11-12 22:12:41


        共享电动自行车在满足群众出行需求,解决城市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有着积极作用。但由于部分人员驾驶电动车时存在违法载人、逆行、乱穿乱行、乱停乱放等现象,扰乱了正常的交通通行秩序,带来了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11月9日,巴中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共享电动车乱停放及交通违法行为整治。

        


      上午9时30分,市城管执法局江北大队执法人员来到江北大道,在老江北路口发现数辆随意停放的共享电动车,执法人员将乱停乱放的电动车进行了依法拖移。随后,在状元桥、江北二环路执法人员均发现多辆共享电动车无序停放在路边,影响了市容环境。

此次整治行动城管联合交警对占用人行道、消防通道等地乱停乱放的共享电动车进行了依法拖移。同时交警部门还将加大对共享电动车逆行、闯红灯、超载、乱穿乱行等违法行为的教育查处力度。整治共拖移乱停乱放共享单车150辆次,整理摆放整齐182余台,教育纠正共享单车违规进入机动车道行驶102起。

       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共享电动车存在的普遍问题是超量投放、运维力量配备不足、企业管理措施不到位等。接下来,将继续联合交警部门,加大清理整治和执法处罚力度,责令共享电动车企业落实整改,督促引导企业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共享电动车有序停放。对不配合管理、管理混乱的企业将对其加大整治力度,从严处罚,直至清退出市场。


责任编辑:杨海燕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