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执法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纵深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提升城市精管细治水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质量全面提升。
机构改革有深度。将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作为推进城市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执法机构改革始终坚持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标准,把建设执法和规划执法合二为一,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局队合一,以县执法局名义统一执法。把环卫工作推向市场化,充分激发市场化运营效能,变部门主管为部门监管,变政府主导为政府服务,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职能、规范行权,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
执法公正有尺度。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处罚“五张清单”,规范自由裁量权基准事项,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首违不罚”等“五项清单”详细梳理,确保同一处罚事项,裁量基准一致,相同违法情形,处罚结果相同,近年来,共计行政处罚4687件,其中简易程序案件4680件,一般程序案件7件,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共受理、派遣件案件16878件,已处置16878件,结案率100%。
执法必严有力度。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自觉树牢“执法工作在大局中找方位”的工作理念,找准城市执法工作同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和融入点,对违法建设、环境污染、乱停乱放、脏车入城等影响城市环境,人民群众意见较大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毫不手软,累计拆除祥林墓碑厂、春在九根渡、长铖驾校等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建筑10000余平方米,处罚堵塞消防通道、人行道等乱停乱放车辆1500余辆,处罚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不达标企业20余家,处罚餐饮酒店油烟治理不达标300余家,处罚脏车入城、建筑运输抛洒滴漏车辆450余辆,崇法尚治氛围更足,执法威严气象一新。
执法为民有温度。秉承“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理念,城市管理执法服务的是民生实事,考量的是情怀,检验的是初心,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的原则,推行精准执法,柔性执法,“721”执法工作机制,探索触发式监管、沙盒监管,教育引导规范骑门摊点1500余次,劝离引导游商游贩2400余次,首违不罚189件,免于处罚60件、从轻处罚36件,将似水柔情城市管理执法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