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党上下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之际,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文化的重要论述,大力阐发我国优秀传统法治文化,对于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努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具有重要意义。
观众在位于北京的中国国家版本馆中央总馆文瀚厅内参观(2022年7月30日摄) 新华社记者 李鑫/摄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并强调,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等等。党的十八大以来,在领导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中,在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波澜壮阔的实践中,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思想家、战略家的深刻洞察力和理论创造力,就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一系列具有原创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创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许多重要论述,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我们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规律,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汲取世界法治文明有益成果,形成了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举措。”同时强调要“阐发我国优秀传统法治文化,讲好中国法治故事”。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只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坚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才能正确回答时代和实践提出的重大问题,才能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的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同时强调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文化的重要论述,体现出高度的法治文化自信,体现出卓越的“原创性”品格。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文化的重要论述是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原创性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践告诉我们,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归根到底是马克思主义行,是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行。拥有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指导是我们党坚定信仰信念、把握历史主动的根本所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形成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的飞跃。全党要把握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在新时代伟大实践中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坚持把国家和民族发展放在自己力量的基点上,坚持把中国发展进步的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全面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系统掌握这一思想的基本观点、科学体系,把握好这一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不断增进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真正把马克思主义看家本领学到手,自觉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各项工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的飞跃。党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心愿,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
其中,习近平法治思想创造性地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相结合,将法治建设的一般规律与中国国情相结合,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和发展,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理论逻辑,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马克思主义作为理论起点、逻辑起点、价值起点,集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和精神实质,为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文化的重要论述,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全局出发,在深刻把握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的战略机遇和发展大势,进行战略思考和战略设计的基础上,从中国实际出发,打破西方狭隘偏见,围绕法治文化建设提出一系列新观点,科学回答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没有涉及、前人未曾遇到、西方法治理论无法解决的许多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不仅深刻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时俱进的“实践性”“时代性”等理论品格,也展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民族性”“原创性”等理论品格。在法治道路的选择上,旗帜鲜明地提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领导力量上,明确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上必须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在主体归属上,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法治文化建设必须坚持为了人民、围绕人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要求,等等。围绕法治方法论,创造性地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法治文化、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在引领载体上,指出“要以设立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宪法意识”,通过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和宪法宣誓仪式等法治文化活动,使宪法精神更加深入人心;在实现路径上,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方式方法上,明确强调“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转化为具有刚性约束力的法律规定,用法律来推动核心价值观建设”,切实推动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等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论思维的起点决定着理论创新的结果。理论创新只能从问题开始。从某种意义上说,理论创新的过程就是发现问题、筛选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马克思主义是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始终站在时代前沿。马克思一再告诫人们,马克思主义理论不是教条,而是行动指南,必须随着实践的变化而发展。”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的征程上,我们必须“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用马克思主义观察时代、把握时代、引领时代,继续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理论上不彻底,就难以服人”。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持续创新发展提供了强大思想动力和先进科学方法。对此,我们要深入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文化的重要论述中汲取科学智慧和理论力量,深化相关法治理论研究,拓展相关法治理论疆域,发展相关法治理论体系,完善相关法治理论平台,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法学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坚决维护法学领域政治安全,为不断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出积极贡献。
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文化的重要论述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承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只有植根本国、本民族历史文化沃土,马克思主义真理之树才能根深叶茂。”“我们必须坚定历史自信、文化自信,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把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贯通起来、同人民群众日用而不觉的共同价值观念融通起来,不断赋予科学理论鲜明的中国特色,不断夯实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历史基础和群众基础,让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牢牢扎根。”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进行了批判性继承、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澄清了近代以来历史虚无主义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错误认识,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精髓得到传承和弘扬,使法治的中国精神和民族特色得以彰显,极大地增强了中国人民在法治和国家治理上的文化自信和民族自信。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和阐发,使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把跨越时空、超越国界、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弘扬起来。”“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只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强调,坚持继承发展、守正创新,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学习借鉴世界优秀法治文明成果,不断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焕发出新的生命力。《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要求,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规律,汲取世界法治文明有益成果,推动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高质量发展;积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支持具有重要文化价值和传承意义的法学学科发展;认真总结我国法治体系建设和法治实践经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理论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这为我们深入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文化的重要论述,大力阐发我国优秀传统法治文化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科学路径。
我们的先人早就开始探索如何驾驭人类自身这个重大课题,春秋战国时期就有了自成体系的成文法典,汉唐时期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法典。我国古代法制蕴含着十分丰富的智慧和资源,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中华法系形成于秦朝,到隋唐时期逐步成熟,《唐律疏议》是代表性的法典,清末以后中华法系影响日渐衰微。与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等不同,中华法系是在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显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力和中华法制文明的深厚底蕴。中华法系凝聚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和智慧,有很多优秀的思想和理念值得我们传承。出礼入刑、隆礼重法的治国策略,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理念,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慎刑思想,援法断罪、罚当其罪的平等观念,保护鳏寡孤独、老幼妇残的恤刑原则,等等,都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智慧。习近平总书记善于在历史考察和反思中温故知新,牢记历史经验、教训、警示,为厉行法治、奉法强国提供坚实的历史依据,特别指出:“要注意研究我国古代法制传统和成败得失,挖掘和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
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文化的重要论述是指导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重大原创性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作出的重大抉择。”“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部署,既是立足于解决我国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矛盾和问题的现实考量,也是着眼于长远的战略谋划。”习近平总书记还富有前瞻性地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路该怎么走?如何跳出‘历史周期率’、实现长期执政?如何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这些都是需要我们深入思考的重大问题。”“我们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定不移厉行法治,一个重要意图就是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单列为一个重要部分进行论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这是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及其价值的深刻思考,更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重要原创性理论探索。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文化的重要论述,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法治道路,聚焦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系统总结新时代法治文化建设的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和理论创新的成果,聆听时代声音,探索实践需要,紧跟科学发展,坚持在法治文化实践创新的基础上,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理论创新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研究谋划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和法治队伍建设长远规划,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推动东中西部法治工作队伍均衡布局,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人才保障。”“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只有全体人民信仰法治、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才能真正实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法治的根基在人民。要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依法治国社会基础。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加大对公德失范、诚信缺失等行为惩处力度,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社会秩序。”
2017年5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法治人才培养是其重要组成部分。高校是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是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要阵地,也是推进法治理论创新的重要力量。要打造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视野的学术话语体系,尽快把我国法学学科体系和教材体系建立起来。法学教育要处理好法学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要坚持立德树人。”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2021年12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加强对我国法治的原创性概念、判断、范畴、理论的研究,加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要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落实到各法学学科的教材编写和教学工作中,推动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扎实法学根底的法治人才。”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重要论述,阐明了法治理论研究与法治人才培养的相互关系,揭示了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法治意义,也深刻阐明了传承与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加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中的重要意义,构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原创性理论贡献。
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文化的重要论述是当今时代法治基本原理的重大原创性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在论及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建设时明确指出:“要按照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来的思路,着力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在指导思想、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习近平法治思想博大精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文化的重要论述,不仅拥有深厚的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渊源,也有着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法治文化的深厚历史文化渊源与革命文化渊源。譬如,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既讲法治又讲德治”“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等有关表述,深刻借鉴了中国古代的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强调“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和改进党对文艺工作的领导”等论述,继承了革命文化。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强调的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为推进世界法治文明进步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走适合自己国情的法治道路提供了有益借鉴。2013年9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纳扎尔巴耶夫大学的演讲中指出:“只要坚持团结互信、平等互利、包容互鉴、合作共赢,不同种族、不同信仰、不同文化背景的国家完全可以共享和平,共同发展。”2014年3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演讲时提出:“文明交流互鉴不应该以独尊某一种文明或者贬损某一种文明为前提。”“世界上不存在十全十美的文明,也不存在一无是处的文明,文明没有高低、优劣之分。”“我们应该推动不同文明相互尊重、和谐共处,让文明交流互鉴成为增进各国人民友谊的桥梁、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动力、维护世界和平的纽带。我们应该从不同文明中寻求智慧、汲取营养,为人们提供精神支撑和心灵慰藉,携手解决人类共同面临的各种挑战。”
2014年10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不等于关起门来搞法治。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之一,法治的精髓和要旨对于各国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具有普遍意义,我们要学习借鉴世界上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但是,学习借鉴不等于是简单的拿来主义,必须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认真鉴别、合理吸收,不能搞‘全盘西化’,不能搞‘全面移植’,不能照搬照抄。”2016年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指出:“全党要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当今世界,要说哪个政党、哪个国家、哪个民族能够自信的话,那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族是最有理由自信的。”2017年1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的演讲中强调:“不同历史和国情,不同民族和习俗,孕育了不同文明,使世界更加丰富多彩。文明没有高下、优劣之分,只有特色、地域之别。文明差异不应该成为世界冲突的根源,而应该成为人类文明进步的动力。”我们要尊重人类文明的多样性,坚持弘扬平等、互鉴、对话、包容的文明观,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以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以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共同建设开放包容的世界,夯实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人文基础。
2016年3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黑龙江代表团的审议时指出:“要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着力打造全面振兴好环境。法治是一种基本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深化基层依法治理,让依法办事蔚然成风。”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各部门通过法治文化建设培育法治思维,已经取得诸多丰硕成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在法治实践中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坚持全民守法,让依法工作生活真正成为一种习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发挥典型案例引领法治风尚、塑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定文化自信,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断铸就中华文化新辉煌,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要总结我国法治体系建设和法治实践的经验,阐发我国优秀传统法治文化,讲好中国法治故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我们要深入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文化的重要论述,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在法治实践中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强法治文化国际交流。要通过不懈努力,使宪法法律权威进一步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日益浓厚,法治文化事业繁荣兴盛,法治文化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着力建设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夯实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