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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判拒执罪,严惩护法治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 作者:任珂 发布时间:2024-07-21 22:56:24

近日,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判决攀枝花首例拒不执行判决罪,被告人邱某因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邱某对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罪名没有异议,并认罪认罚。经审判认为,被告人邱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鉴于邱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以及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该案当庭宣判,被告人邱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言之易,行之难;执行到位,方显真章。下一步仁和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对拒执行为的司法惩戒力度强化执行联动机制,形成打击拒执合力,有效维护司法秩序,增强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任珂)


责任编辑:王思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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