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毛某某保证,我们的麻辣牛肉真的很好吃。”麻辣牛肉好不好吃,我们不知道,但是如此发布宣传广告,我们知道你涉嫌违法啦!
在“春雷行动2023”专项执法行动期间,眉山市东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2月2日接到市局交办违法线索:东坡区某麻辣烫店自行在高德地图APP、店堂内发布宣传广告,使用了“我向毛某某保证,我们的麻辣牛肉真的很好吃”、“我向毛某某保证,不沾碟子真的更好吃”、“裴城路供销社”的宣传用语,涉嫌违反广告法,随即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现场核查。同日,东坡区市场监管局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该店在经营过程中为更好地宣传所售食品,发布以上宣传用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二)项: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的规定。
鉴于该店违法行为轻微,且能立即改正、消除影响,从优化营商环境,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出发,眉山市东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对该店责令限期改正,免予行政处罚。
目前,该局正在逐步建立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坚持“轻微违法教育为主”的法制理念,推行市场监管“柔性执法”,寓服务于管理之中,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对于市场监管领域适用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措施,促进市场主体合法合规、诚信文明经营。
(唐铁军 卓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