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四川省司法厅和重庆市司法局联合举办的“川渝行政复议”年度典型案例评选中,泸县司法局承办并撰写的复议案例“徐某某不服某县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罚案”,由于准确发现并及时纠正了公安机关对于“公调对接”的不当执行,被选为四川省“川渝行政复议”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近年来,泸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的重要论述,认真践行“复议为民”宗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一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功能,充分运用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书、建议书等手段,加大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纠正力度,促使行政机关刀口向内,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倒逼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监督机制。二是将行政复议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标,加强督导考核,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行政机关,及时进行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三是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协作机制,及时转送、移交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特别是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泸县积极推进行政复议职责有效整合,行政复议案件数量较改革前翻了两番,案件纠错率接近30%,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救济途径已逐渐得到群众认可。
(李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