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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全面推进煤矿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治理

来源:内江市应急管理局 作者:应急宣 发布时间:2019-11-13 15:13:09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推进部署推进会、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煤矿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全省煤矿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针对性抓好四季度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内江市安委会办公室决定,从1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全面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治理工作。

  细化工作方案。制定《全市煤矿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治理工作方案》,统筹应急管理、公安、自然资源、供电等部门力量,聘请煤炭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组成工作专班,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工作保障。认真梳理辖区煤矿重大风险,细化隐患整治重点内容,重点检查采、掘、机、运、通等生产系统,瓦斯抽采、安全监控系、排水等安全系统,以及重大灾害治理、人员配备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检查责任,严格对标对表,确保隐患集中治理有序、有效开展。

  明确工作步骤。隐患集中治理分三个阶段开展,一、10月底至11月中旬,督促企业自查自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立即开展隐患专项自查。二、11月上旬至12月上旬,市、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采用“三带三查”方式,聘请煤炭行业专家参与,严格技术专项审查,逐矿提出书面审查和处理意见。三、12月底前,督促煤矿企业按照检查组提出的审查和处理意见,根据“五落实”和“闭环管理”的要求,制定并实施整改方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严格监管执法。按照部门职能职责,严格履行工作责任,严守“红线”、“底线”,以计划关闭的煤矿、9万吨煤矿、资源枯竭煤矿、灾害严重煤矿为重点对象,严格查处“三违”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建设,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一律挂牌督办;对检查发现违规行为,一律依法按上限进行处罚;对检查发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一律责令停产整顿,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内江市应急管理局 应急宣)


责任编辑:赵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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