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先生通过市民服务热线12345反映称:当地社区工作人员擅自代表小区业主在动用维修基金的相关公告上签字,其认为不合理,要求收回相关公告。
三江新区12345领导小组办公室收悉后,协调区白沙湾街道办事处进行处理。白沙湾街道立即联系了龙顺社区进行调查。龙顺社区书记电话联系了罗先生,向罗先生解释到:《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之规定: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然后再经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公共维修基金需要在办理房产证一起一次性缴清,这笔钱是暂时存放于银行设置的专用个人账户上,由房地产主管部门监管。在维修基金使用过程中,社区工作人员在相关手续上需要签字盖章,但最后是否动用该资金由业主共同决定。罗先生听到回复后表示了解情况了,并明白了维修基金的使用是有其非常严格的程序的,对处理结果很满意。
今年以来,宜宾市三江新区12345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工作实际,始终坚持高标准部署,高质量推进,紧紧围绕“为人民服务”的理念,立足实际,认真倾听群众心声,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