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6月16日,泸州市纳溪区召开2022年区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委员会全体会议,各镇(街道)、区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分管领导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区司法局局长彭仲芳主持,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周云波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上,区司法局副局长陈彬通报全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一阶段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
周云波副区长向参会代表赠送《行政执法工作手册》《全国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并就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提了四点意见: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今年,纳溪区被列为四川省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单位,是全市县区级唯一一家。区政府高度重视,常务会专题研究审定试点工作方案,成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委员会,并将该项工作列入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进行安排,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要具体抓好贯彻落实。
二是以问题为导向,高质量完成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从半年工作情况看,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已列入市委深改委、区委深改委2022年度改革落实台帐,要求2022年必须完成销帐。各单位务必提高认识,认真学习领会《纳溪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纳溪区2022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梳理本单位职责,全力协作,高质量保证完成试点相关工作。对推诿扯皮或玩忽渎职,影响试点验收的单位,将严肃约谈、追责。
三是加强协作配合,扎实做好今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各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准确理解工作要求,建好监督检查队伍,把握自查、督查、总结三个关键环节,突出整治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不规范等问题,以务实举措扎实推进监督检查工作。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各镇(街道)、区级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指示精神,开展“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等活动,培养一批行业执法能手,打造一支忠于法律、捍卫法律、严格执法、敢于担当的行政执法队伍。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个行政执法决定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肖代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