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峰带队到纳溪区督察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和区县政府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姚波,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副局长王亚强参加督察。
刘峰深入纳溪区新乐镇大河村、区检察院“纳爱”基地和智慧指挥中心进行实地察看,听取纳溪区法治建设工作汇报。
督察组对纳溪区法治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纳溪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有力,组织领导机制和责任考核机制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有序,执法水平切实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成效显著;法治建设特色亮点培育有效,形成了“慧眼工程”“纳爱基地”“满天星”“桂花树下”等系列法治特色品牌。
刘峰强调,要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在法治建设上要起到表率作用,切实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要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对标示范建设指标体系查摆梳理薄弱环节,逐项制定整改措施,确保事事能整改、件件能落实,坚决守护好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这块来之不易的“金字招牌”。
(岳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