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市中区按照“建管并重”的原则,先行先试,出台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办法,落实管护经费,安排管护人员,通过多方发力,按照职责分工,管护工作常态化开展,确保了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做到“建、管、用”并举。
强化管护宣传。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管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项目区广大干群对项目工程的管护意识。
出台管护办法。制定《内江市市中区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运行管护办法》,明确工程管护职责、内容、标准和要求等,实现了项目工程管护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明确管护职责。建立“区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的三级管护机制,合力推动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工作。明确市中区人民政府对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运行管护工作负总责;各项目区所在镇人民政府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的责任单位,承担本辖区内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运行管护的监管职责;项目区所在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建后管护实施主体,具体负责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界定管护范围。项目建成并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将工程资产量化后移交到镇村,明确了工程产权和工程管护主体统一纳入管护范围,开展管护工作。重点加强项目田间道路、灌排渠道、输水管道、提灌站、涵管等工程的管护,确保项目区田间道路完好通达、灌排通畅、各类设施及配套设施完好并能正常发挥作用,同时要求管护人员做好管护记录,就工程设施损坏维修情况建立档案台账。
健全管护队伍。在各项目村成立专业管护队伍,固定管护人员,落实专人负责,按照管护工作职责和管护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工程进行查看和维护,发现有损毁现象及时组织维修,确保项目工程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落实管护资金。区级财政利用项目结余资金每年安排20万元管护费用,用于工程设施运行管理、维修、养护,确保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有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范鸿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