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市民举报市场有人卖 野生动物 内江市中区多部门联合快处

来源:内江市中区市场监管局 作者:姚俊君 发布时间:2020-02-02 16:17:38

2月2日,内江市市中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和平村市场有销售青蛙的举报,立即联合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农业农村局对该市场进行检查。


在检查中发现,经营者翁某正在售卖青蛙、牛蛙。执法人员当场收缴青蛙130余斤,牛蛙90余斤,对翁某违法销售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停止销售。

中区市场.jpg

随后,执法人员约谈了市场业主和12户水产经营户,要求经营户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严格遵守《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通告》的规定,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经过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和耐心劝导,经营者深刻认识到错误,并保证以后不再售卖相关野生动物。


该局下一步将结合“春雷行动2020”继续加大对市场主体违法售卖野生动物行为的排摸,加大线索收集,一经发现,必定严肃查处!同时,希望社会各界在发现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时,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姚俊君)

 

 


责任编辑:梦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