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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东兴生态环境局优化营商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来源:内江市东兴生态环境局 作者:蒋榛 发布时间:2020-01-15 15:08:58

  2019年年初以来,内江市东兴生态环境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会议精神,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20条措施要求,以“放管服”改革为契机,通过加强“提前介入、简化程序、加大宣传”等方式,积极加大环保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提升环保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截至目前,共审批环保项目37项,备案286项。

  提前介入,加强服务指导。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对企业、商户的选址布局、生产工艺、污染物排放的环境影响进行分类管理,对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项目,指导其环评手续的办理。开辟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重大产业布局项目绿色通道,定期召开重点项目环评工作对接会,提前介入、主动参与到投资项目立项、可研等前端环节,推动项目早日落地落实。

  简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绳,深入推进生态领域“放、管、服”改革,采取优化审批程序、压缩环评审批时限等措施推进环评手续办理进度。根据“政务事项网办率达100%;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60%”的标准和要求,现我局对一般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承诺办理时限压缩至18个工作日,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压缩至7个工作日,排污许可压缩至17个工作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和固体废物)压缩至8个工作日。

  加大宣传,避免违规先建。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强部门联动,定期召开环评审批(备案)工作会,及时解决工作的难点、热点问题。加强对餐饮、汽车修理、汽车美容、娱乐项目选址的指导和引导,联合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工商局、区文旅局制作发放餐饮、汽车修理、汽车美容、娱乐项目选址、办理手续告知书,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增强了企业业主、个体工商户环境保护法律意识,最大限度的避免了未批先建、违法建设情况的发生,提升了环境保护质量。(蒋榛)


责任编辑:赵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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