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资中县人民政府印发《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在企业破产案件中由政府主导风险管控与事务协调、法院主导司法程序的府院联动机制在资中县正式建立,助推企业破产处置和企业破产审判工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府院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在县政府办设立联络处,在县经信局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分设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审判工作组、维护稳定组、政策政判组、职工权益组,舆情引导组、安全生产组等6个工作组,加强企业破产处置和破产审判工作的组织领导。
细化工作任务。《实施方案》明确了在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中,政府各相关部门在企业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分类预警,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政策引导,破产案件经费保障,企业信用修复等15项目标任务。明确法院、检察院、公安、经信局、财政局、税务局、信访局、金融机构等23个部门在企业破产处置和破产审判工作中的具体工作职责。
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府院联动联系会议制度,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受主要领导指派的分管领导和县法院院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听取企业破产处置情况报告、研究解决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全局性事项,推动企业破产审判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资中县人民政府制发《实施方案》,建立破产案件府院联动机制,走在了全市、全省县级人民政府前列。(资中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