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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联合各县(市、区)消委会发布消费警示

来源:内江市市场监管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9-08 19:09:07

保健品消费警示

 

近年来,保健品投诉成为老年消费者的热点难点,有的商家采取会销方式,夸大宣传内容、设置消费陷阱,向老年人推销保健食品,骗取老年人的钱财等。为此,内江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针对老年人保健、旅游等消费领域的突出问题,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

提醒一:保健食品是功能性食品,不是药品,不能够治疗疾病,只是具有调节机体功能的作用;保健食品有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不能够对所有人群有效;国家明确规定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品。部分不良商家凭借保健食品的特定属性,在保健食品的销售过程中往往伴有夸大宣传,广大消费者要保持高度警惕。

提醒二:选购保健食品应到保健食品专卖店或者药店,这些经过许可的经营场所都悬挂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且产品明码标价。选购时还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适合自己的才能购买。保健食品的产品外包装上印有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如嗜睡的人就不能再吃改善睡眠的保健食品,偏瘦的人就不能再吃减肥类保健食品等。第二、吃多少买多少。保健食品只是用于体质虚弱、病后调养或者需要补充某些维生素等,在不影响正常膳食的情况下服用,此类产品保质期较短,不宜久存,一旦多量购买,容易过期失效,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第三、选购保健食品不要走入价格误区。保健食品是工业化产品,部分消费者选择保健食品时只选贵的、不选便宜的,多花不少冤枉钱。第四、选购保健食品要索取购货票据,一旦发现产品过期或者有质量问题,可以及时维权。

提醒三:自觉抵制保健食品会议营销、旅游营销、电话营销和上门推销。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老年群体养生保健意识持续增强,不法分子(欺诈销售保健食品的人员)也趁机采用打亲情牌、健康牌、礼品牌和节日促销牌等手段,虚假宣传、欺诈销售保健食品,骗取老年人的养老钱。

提醒四:有病上医院,买药上药店。保健食品的欺诈销售人员,通过精心策划、组织和夸大宣传,以举办所谓的健康讲座、免费活动、专家义诊等为名,给老年人灌输所谓的养生理念来洗脑,胡乱包装出一个所谓的“医学专家”用特制“专用检查仪器”给老年人免费体检,做出一个吓唬老年人的诊断书,从而使老年人服服帖帖购买他们推销的保健食品,骗取老年人的钱财。

提醒五: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有的经销商利用“免费测血压”、“免费发鸡蛋”等手段,收集老年人的相关信息,在行内称之为“收单”,通过售卖已经收集到的老年人信息,在行内称之为“报料”,他们获取老年人的信息后,通知并组织老年人参加健康讲座、免费活动、专家义诊等一系列活动和组织老年人聚餐、旅游、体检等,最终目的是想尽一切办法掏空老年人的钱。

 

预付式消费警示

 

近年来,预付式消费模式逐渐成为服务领域的主流消费业态,在健身、美容美发、洗车、服装洗涤等服务行业普遍存在,具有“先付费、后兑现”一次性付款多次消费、消费周期长以及消费不连续等特点,是一种典型的信用消费。商家为了招揽客源、稳定客户,让消费者先预付费用办卡,再享受服务优惠,但若出现商家突然消失、搬迁、转让等情况,消费者很难找到商家,充值的金额遭受损失,造成维权困难。针对预付费式消费存在的诸多风险,为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避免消费纠纷发生,内江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预付式消费时,要多做比较、谨慎选择,科学理性消费。

一是选择证照齐全的商家。消费者在购买预付式消费卡时,要先通过多方了解商家的经营状况和信誉,尽量选择规模大、证照齐全、经营状况较好、服务质量佳、诚信度好的商家,不要轻信商家广告宣传和优惠幅度大而忽视了潜在风险,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二是办卡金额不宜过大。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时应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科学理性购买预付式消费卡,一次性充值金额不宜过多,谨慎选择金额过大、服务期限过长的预付式消费,承担过大的风险。如确要选择预付式消费方式,也应选择办理金额较小、期限较短的预付费卡。 
    三是细化约定服务内容。在办理预付卡时,消费者要仔细了解和阅读办卡说明,勿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最好与商家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详细约定预付卡的使用范围、有效期限、服务项目、退款条件、违约责任等条款,同时要特别注意终止服务、转让等限制性约定,以免维权困难。 
    四是妥善保留凭证及时维权。消费者选择预付费式消费后,一定要注意妥善保存好预付凭证、合同或协议、宣传单、发票等证据,以便发生消费纠纷时维权,当发现商家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咨询、投诉或举报,如遇到商家“跑路”的情况,涉嫌经济诈骗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装饰装修消费警示

 

近年来,消费者投诉装饰装修行业的问题较突出,消费者投诉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一是有的装修公司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装修完工,造成延期交房或未按要求装修房屋等,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二是有的装修公司是拿钱后在外面请人装修,实际上只管收钱,不管质量,结果造成装修粗糙,装修质量难以达到标准。三是有的装修公司违约后不认账,人去楼空,无法找到商家。四是有的消费者为贪图便宜,与打着低价幌子承诺赠送多种家电的装修公司签订合同,但最终都无法兑现承诺。为此,内江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一是消费者在选择装修公司时,一定要选择正规家装公司,对装修公司的规模、人员素质和公司信誉等多方面进行了解,对公司的资质认真审核,要选择有资质、证照齐全、信誉良好、人员素质高的装修公司,避免上当受骗。二是消费者要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双方以书面合同约定装修的项目、装修的材料种类和品牌、装修期限,明确相互权利与义务等。如消费者对装修设计有异议需要修改合同的,最好提前告知装修公司,避免在装修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三是不要相信低价不实的广告宣传,“天上不会掉馅饼”,赠品过多或装修费用明显低于市场价,小心有欺诈。有的装修公司利用媒体广告、印刷品和低价装修的套餐广告等虚假宣传吸引消费者,故消费者要详细了解套餐的内容,认真甄别装修宣传广告,不要轻信低价不实的宣传,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四是要谨防预付定金陷阱,有的装修公司以口头承诺较低的装修价格,先让消费者签订装修定金协议,定金协议中没约定装修的价格、材质、规格、装修效果、装修期限等重要信息,消费者签订定金协议后,有的商家擅自涨价不守信。五是要认真仔细检查验收,装修完工后,消费者应认真核对装修协议的内容,从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仔细检查验收,对经营者原因需要返工、重做的,经营者应当免费返工、重做,并赔偿消费者相关损失。六是要注意保留相关凭证,如发生家装方面的纠纷,可先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协商和解不成,及时到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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