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实效,推动《人民调解法》在南江县深入贯彻落实,6月11日,南江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一行29人,对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组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万林带队,先后实地检查了赶场镇小巫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赶场镇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集州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县医疗纠纷调解中心等工作开展情况,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形式详细了解我县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调解员配备、经费保障、司法局和法院开展业务指导以及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对接运行情况。
6月11日下午,县人大组织召开全县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座谈会。
会上,佘东同志代表县政府对《人民调解法》贯彻落实情况作报告,张锦川同志就县法院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及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相关工作做了专题发言,县医调中心、公安局城东派出所、集州街道办事处、沙河镇政府、正直杨志调解室等就人民调解员聘任、培训、管理以及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做了交流发言。县人大执法检查组组成成员围绕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困难、经费保障、专业性行业性调解职能发挥等方面展开发言,并就下一步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最后万林主任在讲话中指出:一是提升“四个认识”,强化作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二是强化“三大功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三是把握“三大建设”,不断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努力提升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