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内江市中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瓶装液化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来源:内江市中区市场监管局 作者:魏鹏飞 发布时间:2019-11-26 15:10:45

 内江市中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瓶装液化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_副本.jpg 

  为深刻吸取10.13无锡小吃店液化气罐爆炸事故致九死十伤事故的惨痛教训,为有效防范和遏制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期,内江市中区四川监管局根据市、区两级安排组织开展了一次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整治重点是全区液化气充装站及经营部,从源头切断不合格瓶装液化气的市场流通。

  本次专项整治涵盖了充装、配送、终端使用等环节,重点规范了充装前气瓶检查,目的是防止充装过期气瓶、非自有产权气瓶等违规行为,并查阅了相关许可证书、日常充装及配送台帐资料、现场气瓶是否处于有效期内等情况。

  此次整治共检查液化石油气充装站1家,气瓶检测机构1家,液化气经营部10家,使用单位3家,排查清理各类液化气瓶352只,清理处置过期气瓶35只,查处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窝点1处,扣押气瓶37瓶,消除了安全隐患。

  该局下一步将通过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大对违规充装、销售瓶装液化气执法整治力度等措施继续加大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销售监管力度,督促充装销售单位做好落实气瓶安全主体责任,做好隐患自查自改工作,严禁充装单位充装、经销单位销售过期不合格气瓶。切实保障全区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内江市中区市场监管局 魏鹏飞


责任编辑:赵博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