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守护正义,越西法院为孤儿追回“择校费”

来源:越西县人民法院阿 作者:阿加什呷 胡颖 发布时间:2024-09-01 09:25:05

在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正义的光芒始终照亮着每一个需要帮助的心灵。近日,越西县人民法院乃托法庭成功审理并调解了一起涉及孤儿权益保护的案件,不仅为受害者讨回了公道,更为社会传递了温暖与希望。

故事发生在越西县尔觉镇的一个偏远村庄,年仅七岁的吉伍某某,一个来自单亲家庭的孩子,本应无忧无虑地迎接求知的春天,却遭遇了人生的严冬。张古某某、尔火某某二人,利用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迫切心理,编织了一个虚假的“入学梦”,向吉伍某某的母亲沙马某某莫承诺可以代办其子女入读越西县邮电贝尔小学,并借此收取了高达35000元的代办、择校费用。然而,当希望化为泡影,吉伍某某的求学之路被无情阻断,家庭也因此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命运似乎并未就此止步它的考验。不久后,吉伍某某的母亲沙马某某莫因病离世,让这个本已风雨飘摇的家庭雪上加霜。年仅七岁的吉伍某某瞬间失去了双亲的庇护,沦为孤儿,只能由年迈的外婆独自抚养。面对生活的重压和未来的不确定性,吉伍某某的其他亲属毅然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古某某、尔火某某退还剩余的25000元“择校费”,为孤儿争取应有的权益。

接到这起案件后,越西县法院乃托法庭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审理过程中,法庭不仅深入调查案件事实,还积极引导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以确保裁判文书的顺利执行,最大限度地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通过不懈努力,法庭成功冻结了二被告的银行存款3000余元,为案件的后续处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这起案件的成功处理,不仅彰显了越西县法院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弱势群体权益方面的坚定立场和不懈努力,也为社会各界敲响了警钟。它提醒我们,在追求孩子教育的过程中,应保持理性与清醒,切勿轻信所谓的“捷径”,以免落入不法分子的陷阱。同时,也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孤儿的成长与教育问题,为他们营造一个更加公平、温暖的成长环境。

 


责任编辑:杨东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