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喜德县公安局光明派出所成功救下一轻生女子。
5月30日下午16时许,光明派出所接到求助热线,一女子在光明镇甘哈觉莫大桥边想要跳河轻生。民警迅速指挥队员们做好救援准备,立即出发赶往事发地点。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一名女子径直地向河中央走去,大半个身浸在河水中。民警大声呼喊劝说,希望能阻止女子继续前进的脚步,可女子并未理睬,继续往前走。民警来不及思索,急速冲去,与队员们一同牢牢抓住女子手臂,合力将女子营救上岸,成功将其救下。
经了解,该女子系家庭纠纷导致情绪不佳跑到河边想要轻生。经过民警的悉心开导,女子放弃了轻生的念头,并对救助自己的民辅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对自己轻生的行为表示十分的后悔,女子向民警保证以后一定会好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