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西昌铁检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加强“三个规定”的执行,西昌铁检院制定了《西昌铁路运输检察院实行“一案四卡” 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将“三个规定”的执行贯穿本院所有案件的办理之中,使办案人员的司法行为全程处于司法各单位、案件当事人、涉案单位的监督之下。
“一案四卡”要求案件承办人在办案过程中主动向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律师、案件当事人、证人、犯罪嫌疑人等宣讲告知“三个规定”并填写“三个规定”《告知卡》;政治部(检务督察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就案件办理过程中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情况进行抽查,填写“三个规定”《监督卡》,在抽查过程中发现的在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方面存在的不足或苗头性问题填写“三个规定”《提示卡》并反馈给相关部门;在案件办结后,由办案人员自行填写“三个规定”《承诺卡》,承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无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 “一案四卡”的制定和实行将强化西昌铁检院内部执法办案监督,提高执法办案规范化,防止关系案、人情案及违法违规办案的情况发生,为全院检察干警筑牢廉洁司法、公正司法的思想防线,成为办案的纪律红线,提升司法公信力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