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川筠连县人民法院突出“三个明确”优化党组议事规则

来源:四川省筠连县人民法院 作者:赵敏 发布时间:2021-06-21 23:17:48

为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提高党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更好发挥党组集体领导和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近日,中共筠连县人民法院党组对党组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完善。

修订后的《规则》共八章三十三条,从总则、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议事决策、行文签发、学习调研、督促检查、责任追究、附则方面作了详细具体的规定,重点围绕“三个明确”对党组议事规则进行优化。

一是明确议事范围,解决“议什么”的问题。对党组议事范围实行清单化管理,明确党组议事范围,规定有关全院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必须经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有效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二是明确议事程序,解决“怎么议”的问题。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以程序规范助力党组议事质量,明确提起党组决议的程序,严格规范时间节点,充分听取党组成员意见,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决策,有效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三是明确议事纪律,解决“执行力”的问题。党组议事全程严格实行保密原则,未经公开不得泄露工作秘密。党组成员必须维护党组集体领导权威,会议决定一经形成,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坚决执行,抓好议事决策的督办落实,接受党组书记的督促检查,确保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到实处。

(四川省筠连县人民法院 赵敏)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