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县司法局在内江监狱处获悉,正在其监区服刑的资中县高楼镇三河村刘某即将于近日刑满释放,由于监狱方未能成功联系其家属履行接回义务,便与资中县司法局衔接,希望县司法局能出面解决刘某的安置帮教事宜。
得知情况后,县司法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人员着手调查并妥善处理。据调查,刘某,45岁,未婚,患有智力残疾,入狱前一直与其母亲共同生活,其母亲年迈体弱且有肢体残疾,家中无其他亲人、朋友,无家属接回条件。
为切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现安置帮教工作与监所的无缝对接,县司法局相关工作人员驱车前往内江监狱将刘某接回,并将其送往高楼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司法所落实相关帮教措施后将其送回高楼镇三河村其母亲家中。同时,资中县司法局结合刘某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帮教计划和措施,签订安置帮教责任书,联系其旁系亲属和村委干部,确立了帮教小组成员,共同协助开展刘某的安置帮教工作。
工作人员在内江监狱办理接回刘某相关手续
工作人员协助刘某到高楼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
工作人员将刘某送达到三河村党群服务中心,并将刘某交给其母亲
经过不懈努力,刘某的安置事宜总算尘埃落定,刘某及其家属纷纷感谢县司法局的真情帮教和亲情安置,帮助其成功回家并顺利回归社会,刘某郑重承诺,今后一定遵纪守法,重新做人,绝不辜负党和政府的关心与帮助。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资中县司法局全体干部职工时刻铭记并认真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累计开展为群众办实事好事30次、法律服务28次、与群众交心谈心108人次、化解矛盾纠纷10件、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1632人次。(廖静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