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坚持把教育整顿融入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部署开展“四个门口检察院”建设,切实把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转化为队伍教育整顿的整改任务,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实实在在的检察工作成果助力提升教育整顿成效。
打造“家门口的检察院”,全身心践行司法为民。 一是司法救助、支持起诉进基层 组建专业办案团队,深入全县13个乡镇广泛收集排查司法救助、农民工讨薪维权难等案件线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向余某、张某、刘某等7人发放13万余元司法救助金;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讨薪案件3件,为21名农民工讨回薪金17万余元;办理1起交通责任事故纠纷支持起诉案,支持起诉金额32万余元。 二是公益诉讼进基层 聚焦农村养殖面源污染、饮用水源保护、乱占破坏耕地等行为,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力度,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理违法占用耕地等公益诉讼案件15件。 三是以案释法进基层 收集整理辖区内多发案例,利用“村村响”大喇叭和干警驻村结对帮扶、党员到社区双报到等时机,开展以案释法宣讲,化解矛盾纠纷,帮助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拍摄微视频《前行的路》,大力宣传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司法为民案例。制定《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便民利民工作方案》,院领导开展带案下访2次,帮助解决问题2件。 打造“校门口的检察院”,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 一是法治“巡讲”进校园 安排12名员额检察官分别担任2至3所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开展“法治巡讲进校园”活动,确保为全县30所中小学一年至少开展一次普法宣讲。3月11日,副检察长杨航宇与“点亮火把”未检宣传团队成员走进黑竹沟中心小学,以“保护生态环境、守护美丽家园”为主题开展法治宣讲;3月30日,副检察长徐洪友到城区二小开展“送法进校园,环境保护从小做起”法治宣讲;4月15日,检委会专职委员宋刚到新场乡中心小学开展“与法同行、健康成长”法治宣讲;4月19日,副检察长牟颇文琴到县街小学开展“杜绝校园欺凌,守护校园安宁”法治宣讲;4月20日,检委会专职委员汪健红到东风学校开展“杜绝校园欺凌,守护校园安宁”法治宣讲;5月27日,杨航宇到黑竹沟中心小学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共有3000多名师生,50多名学生家长参与活动。 二是教职员工准入“查询”进校园 联合教育、公安等部门开展教职员工涉罪信息查询,坚决拒“大灰狼”于校门之外,净化教职员工队伍,促进师德师风建设,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3月11日,向峨边县教育局发出关于加强教职工管理的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对教职员工的管理,及时消除校园安全隐患,保持校园风清气正的环境,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保障,同月28日峨边县教育局作出书面回复,并对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打造“厂门口的检察院”,全角度护航企业发展。 一是检察服务进企业 3月16日、4月14日,召开两次座谈会开门纳谏,“以企业法治建设座谈”方式,倾听企业需求及对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促进企业健康发展。选派7名检察官结对联系10个重点企业,常态化开展走访调研、法治宣讲,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3次,收集法律诉求3条,帮助解决企业难题。5月,协助市院办理一企业民事审判监督案。 二是检察建议进企业 结合司法办案,分析企业内部管理和制度缺陷,制发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堵塞漏洞。3月25日,检察官杨晓俐、陈瑛、阿恩金丽实地走访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新材料有限公司。3月26日,检察官汪健红、王宏伟实地走访四川林河硅业有限公司、四川佳庆冶金有限责任公司,向企业负责人了解公司经营中的法律需求,征求企业代表们对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就企业关心的法律问题和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从法律的角度提出了相关建议。 打造“景区门口的检察院”,全覆盖保护生态环境。 围绕黑竹沟风景名胜区和大渡河、白沙河、官料河“三河流域”保护,积极开展旅游消费法治宣传,部署开展守护“古树”“名树”、“保护野生动物”、“河长+检察长”专项法律监督,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和有关违法行为的公益诉讼办案力度,推动美丽峨边建设。今年3月,与峨边县总河长办会签“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推进大渡河等河道保护。针对居民长期以来将生活中产生的废旧塑料袋、瓶罐等生活垃圾和生活废水直接向河流随意倾倒的行为,督促相关责任部门依法履职,共发出检察建议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