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省委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工作纵深发展,威远县人民检察院创新开展“四个加法”工作模式,推动形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工作格局,并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化内部+外部的整体联动,凝聚推动“两法衔接”工作合力。一是在内部统筹上,着力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负责人抓落实的上下整合、左右协调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在外部协作上,着力加强与县公安局、各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制定了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实现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通报查处行政执法案件的情况,司法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通报初查、侦查、立案、立案监督、批捕、起诉犯罪案件的情况的双向互通,有效推动解决“两法衔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措施。
二、强化线上+线下的全面排查,拓宽监督案件线索发现渠道。一是在线上排查工作中,县检察院充分利用四川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由专人负责,定期登录,通过浏览、查询平台数据,对行政执法案件中可能构罪信息进行跟踪、监控、查询和分析。二是在线下排查工作中,县检察院不定期走访、调阅各行政执法机关执法卷宗进行专项检查,重点监督在查处涉及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案件中是否存在以罚代刑等违法情形。
三、强化配合+监督的办案体系,全力提升“两法衔接”监督质效。一是在配合方面,通过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如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和县公安局在联合办理熊某某盗伐林木案中,县检察院提前介入,并对该案进一步收集和固定证据提出具体意见,使该案能顺利进入诉讼程序,实现良好的法律效果。二是在监督方面,为防止行政执法机关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违法行为,县检察院起草了《威远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以会签文件的形式细化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具体要求、程序,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等。
四、强化近期+长远的工作目标,持续夯实“两法衔接”工作稳步发展根基。一是针对近期工作目标,县检察院牵头组织召开“两法衔接”工作推进会和业务培训会7次,培训行政执法人员140余人次,重点就犯罪构成要件、刑事证据证明标准、非法证据排除等专业知识予以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二是针对长远工作目标,县检察院进一步健全机制,与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等行政单位建立了《打击涉林犯罪与生态资源修复“两结合”工作机制》《关于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协作机制》《关于办理交通运输领域犯罪案件协作机制》等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畅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