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情发生后,对我们家庭的影响很大,从事故发生到诉讼审判时间很长,赔偿金又一直没拿到,现在法院的执行法官能这么迅速执行到位,帮助我们了结心中的一件大事,真的十分感谢!”近日,一名申请执行人来到内江市中区法院对执行法官激动地说,并将一面印有“办案神速 作风优良”的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手中。
2017年10月,被执行人吴某驾驶轿车在行至某小区路面坡道右转时,因未注意到坡道外面行走的熊某,当时正处于另一人钟某停放在外弯道处的车辆视野盲区,吴某将熊某撞到碾压致使其受伤死亡,造成交通事故。公安机关认定,吴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钟某承担次要责任,熊某承担次要责任。因事故赔偿未达成协议,熊某的哥哥等四人起诉至市中区法院,该案经过一审、二审,判决被执行人吴某承担各项费用1.39万元。吴某虽然在事故发生后,先垫付了医疗费1.06万元,但对于法院生效判决的赔偿金3000余元一直拒绝履行,原告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吴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法院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及实地走访调查方式,对被执行人吴某名下的存款、房产、土地、住房公积金、商业保险等财产进行了调查。被执行人见法院在强制执行,担心拒不履行会被纳入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甚至被司法拘留,便立即主动找执行法官履行完全部执行款,案件顺利执结。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一直是涉民生执行案件的重点,市中区法院将会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依规执行,努力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为人民群众办更多好事、实事,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