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之事,司法必行。为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绥山司法所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促使教育整顿在“力行”上下功夫、见效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近日,绥山司法所主动作为,成功化解一起群体纠纷,为群众。
近日,农民工何某清在绥山镇某生态园内施工时,从高空坠落,摔成重伤送至峨眉山市人民医院抢救。前期由于生态老板、包工头就事故责任医疗费用问题相互推脱责任,造成伤者欠缴医疗费1.9万元,伤者家属一行十余人情绪激动来到镇政府,要求处理,绥山司法所及时到场参加协调。一是安抚伤者家属情绪,避免矛盾激化。二是通知生态老板、包工头到现场进行法律法规教育。经过多方面的协调,生态园老板及包工头同意再拿出2余万元用于伤者救治,同时表示今后不管伤者是伤残或死亡,都会主动与家属进行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就按司法程序办理。当天下午伤者何某清不幸离世,接到此消息,司法所与镇政府相关领导立即与当事人见面,做好稳控工作,避免了一起群体事件。4月13日,家属与包工头双方来到绥山司法所商谈相关事宜,经过长时的耐心调解,双方就丧葬费达成协议,成功的化解了一起群体性矛盾纠纷。
绥山司法所一直坚持解决群众诉求“向前一步”,有关群众呼声更是立刻办、坚决办,为群众提供精准、优质的法律服务,把人民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实际行动践行“为民办实事”的宗旨。
(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