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井研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徐某某涉嫌挪用公款案在井研法院开庭审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及其他部门共计80余人旁听了庭审,县检察院采用多媒体示证方式进行举证,让旁听人员更加直观接受警示教育。
经审查查明,2018年3月至2020年9月期间,被告人徐某某利用其担任某景区管委会内设机构股长的职务便利挪用公款89.436万元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归还,涉嫌挪用公款罪。 庭审中,公诉人通过直观的多媒体示证方式,出示了该案的主要证据,包括证明被告人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挪用公款方式、挪用公款金额、犯罪情节等方面的证据,使旁听人员更加直观、清楚的了解本案的案情和事实。徐某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认罪认罚。本案将择日宣判。 庭审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现场旁听庭审,是一次直接、直观、生动的法治教育,警示大家要正确行使权力、防微杜渐、廉洁自律。 本次庭审是井研县人民检察院教育整顿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体现。一方面通过“走出去”的方式,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现场感受庭审,了解检察机关的职能职责和工作方式,也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方式;另一方面,通过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例进行教育警示,引导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守法意识、提升拒腐防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