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间调解提质效 案结事了促和谐。近期,内江经开区法庭受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告下午无法到庭参加诉讼,承办法官当下决定放弃午休时间,通知双方来院参加午间庭审,并当庭制作调解书送发双方。
双方当事人对法官放弃中午休息时间为其调解案件的行为表达了真挚的感谢。经开区法庭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载体,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方便群众,提供便民、利民措施真正做到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给当事人留下了良好的司法形象。
法治宣传接地气 服务群众心贴心。近期,市中区法院临江法庭全体干警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进居民小区、沿街商铺、活动广场进行法治宣传,对民法典以及日常生活中食品安全、防诈骗、消费者权益保护进行法律宣讲。
白马法庭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市中区黄桷井社区召开法律宣讲会。会上,通报了法院关于婚姻家庭类案件审理情况,并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修改后对婚姻家庭类案件的影响。还就群众提出的关于婚姻家庭类案件等法律问题一一答疑解难。
本次实践活动向村民发放《民法典》等宣传资料60余份,切实将此次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巡回法庭进村社 司法便民落实处。4月上旬,市中区法院凌家法庭受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在向被告送达诉讼材料过程中,因被告不愿前往法院参与诉讼,承办法官决定在当事人所在的村社开展巡回审理,以消除当事人的抵触心理。
在处理该案中,法官深入到村社办案,把法庭设在村社,使当事人敢于、乐于说心里话,从而迅速准确的挖掘隐藏在案件背后的深层问题,抓住症结,使纠纷尽快得到化解。此项工作是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举措,是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忠诚履职担当的实际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