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在做好学习教育环节工作的同时,同步开展查纠整改相关工作,目前,查纠整改环节各项工作已全面、有序、有力铺开。
提高政治站位,提前谋划细致安排
注重制度先行,不断强化工作质效。先后印发《查纠整改环节实施方案》《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工作方案》《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方案》等,明确重点工作、具体任务。
强化工作推进,扎实开展自查自纠
思想发动。召开“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宣讲会、“三个规定”宣讲会,对相关政策法规进行解读宣讲。严格落实“八个必谈”要求,广泛开展全覆盖、多层次、多形式谈心谈话。寄发《致全院干警家属的一封信》,发动干警家属配合做好思想工作。
动员部署。召开全市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全国、全省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推进会和全省第一批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推进会精神,对查纠整改环节相关政策和工作进行解读、动员和部署。
自查自纠。向全院干警发放政法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和市检察院自选的六个顽瘴痼疾补充表,即“6+6”顽瘴痼疾自查表,填报率达100%。
风险防控。全面排查梳理市检察院机关执法办案中可能存在的各种工作风险点与廉政风险点,有效堵塞漏洞,进一步加强检察权运行内部监督制约。
认真梳理筛查,全力推动查纠整改
开门纳谏。召开全市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第二次征求意见建议座谈会,邀请单位、企业、乡、村、律师和教师等多个行业代表参加,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的意见建议。
案件梳理。梳理排查涉法涉诉案件、办理的减刑、假释案件、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组织参加重点案件交叉评查等工作。
线索核查。对自查自纠、交叉评查发现的问题和市教育整顿办移送的线索依法依规开展核查。
(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