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向纵深发展,有力推动查纠整改高起点开局、高效率推进,近日,纳溪区检察院召开查纠整改阶段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部署会。
会上,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牟茂春宣读了查纠整改阶段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此次评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评查案件范围、评查时间、评查人员、评查方式、评查要求等工作。
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李飞对评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增强行动自觉,高起点高标准做好此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二是明确主体责任。各评查员要高度重视此次评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担当作为,要将案件评查与查纠问题相结合,严格履行职责,保质保量完成好任务。三是确保评查效果。杜绝评查浮于表面,不避重就轻,将评查工作中形成的好方法提炼为制度机制,更好作用于过硬队伍建设,确保每一件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