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眉山市人民检察院一手抓学习教育,确保入脑入心,一手抓检察业务履职尽责,创新开展人人都是“勤务员、吹哨员、护航员、监督员、宣传员”的“五员”行动,做深做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急事、纾难事。
人人都是“勤务员”,
着力提供优质检察服务
全员参加“党建大联盟”。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深入社区参与“双报到”志愿活动,开展对社区及周边环境清扫、旧衣捐赠、法治宣传、看望慰问困难群众等一系列活动。
提升检察绿色便民利民服务水平。升级“12309”检察服务中心,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要求,对申诉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实质答复。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清理化解重复信访和信访积案。对因案致贫、返贫、增贫的群众,结合案情及时开展司法救助,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化检民检律良性互动。畅通当事人网上预约通道,强化跨区域律师阅卷协作、资源共享,方便异地律师在当地检察机关办理阅卷等相关事项。
人人都是“吹哨员”,
着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聚焦“脚底下的安全”,加强窨井盖问题治理。开展涉窨井盖犯罪案件和公益诉讼线索办理工作,监督督促住建、城管、水利、通信等部门加强对涉供水、排水、排污、燃气、电力、通信、交通等服务功能的窨井盖的安全隐患排查,推动对窨井盖污水溢漏、臭气熏天、路面湿滑等现实多发问题整治。
聚焦“舌尖上的安全”,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对接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构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刑事司法+公益诉讼+行政执法”治理机制,密织食品安全防护网。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保持高压打击态势,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让违法生产、销售者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聚焦“生态安全”,促进生态环境修复。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贯彻落实好长江“十年”禁捕,努力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作用,依法及时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让违法者为恢复受损公益“买单”,当好生态安全的吹哨人和守护人。
人人都是“护航员”,
着力保障重点群体合法权益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从严追诉、从重提出量刑建议。对轻微刑事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落实帮教挽救措施。66名检察官担任全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深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联合相关部门和社会专业力量,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经济救助、复学就业、法律帮助等综合救助。
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坚持依法惩处与平等保护相结合,主动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助力企业健康发展。邀请民营企业家参加“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听取并依法协调解决民营企业的法治需求,让检察服务保障更加主动、更接地气。清理长期搁置的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督促及时结案。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大对农民工群体的关注保护,持续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职能作用,与公安、人社、法院等部门形成合力,依法、准确、合理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
人人都是“监督员”,
着力回应公平正义新期待
做优刑事检察。聚焦涉及民生的焦点难点痛点问题,落实好刑事检察监督办案第一要务,对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重拳出击,依法查办。深化派驻检察和监狱巡回检察,明确任务单、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切实纠正“纸面服刑”等问题。
做强民事检察。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纠正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检察建议等多种监督方式,深入推进民事行政诉讼裁判结果、审判程序、执行行为“三位一体”的民事诉讼监督,重点监督办理一批在权益保障、纠纷解决等方面具有纠偏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做实行政检察。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双重监督作用,与行政机关会签《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意见》,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同时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灵活运用方式方法创造性解决群众切身问题。
人人都是“宣传员”,
着力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党员志愿者参加社区“党员双报到”,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法律知识
以责任为宣传导向,人人普法讲实效。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地、治理一方的效果。充分发挥“两微一端一网”新媒体作用,提升宣传覆盖面、实效性、满意度。
以需求为宣传导向,内容丰富有真料。多方收集群众法律需求信息,针对儿童辍学、不赡养老人、田产纠纷、电信诈骗等基层易发多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定制法律宣传”。
以载体为宣传导向,形式多样接地气。优化普法形式,与群众面对面开展法治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帮助、化解纠纷隐患。围绕争议焦点释法说理、答疑解惑,用身边案说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例解读、组织旁听庭审、公开听证等形式,不断提高群众法治意识、法律素养。
(邓娟)